足壇反腐“重災區(qū)”!中超公司19年7人落馬,6任董事長均獲刑
奧拜爾
周三,有關部門宣布中超聯(lián)賽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楊揚涉嫌嚴重違法,接受監(jiān)察調查。中超公司已經成為足壇反腐的“重災區(qū)”,自成立以來,連續(xù)6任董事長全部“落馬”。

中超公司成立于2006年,時任足管中心副主任成為首任董事長。2012年,南勇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并處罰金20萬元,其受賄總金額為119萬元。
在南勇2009年升任足管中心主任之后,時任足協(xié)副主席楊一民成為中超公司第二任董事長。2010年,楊一民與南勇一起被帶走接受調查,2012年,楊一民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并處罰金20萬元。

在楊一民2010年被帶走接受調查之后,時任足管中心副主任于洪臣成為第三任董事長。2023年,于洪明被查,2024年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。
2014年、2018年、2021年分別擔任中超公司董事長的馬成全、李毓毅、劉軍同樣在2023年被查,分別獲刑11年3個月、11年、11年。

擔任中超公司副總的楊揚曾經負責涉及轉播權、媒體資源分配、賽區(qū)賽事保障、開幕式籌備等多個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而這些領域被視為體育賽事運營中最易滋生利益輸送的 “高危地帶”。
在六任董事長均落馬之后,楊揚也成為又一位落馬的中超公司工作人員。曾有媒體表示,“這不僅僅是某個人的墮落,而是一個系統(tǒng)性的塌方。”